组织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在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备案组织校级创新创业竞赛奖励30个工作量;
二、各种省级以上级别竞赛指导教师每指导一名学生计8个工作量,两名学生计16个工作量,指导三名学生及以上的均为24个工作量(获优秀奖以上);
三、获省级奖项的,以项目组为单位,每项奖励10个工作量;
四、获国家级奖项的,以项目组为单位,每项奖励20个工作量;
五、获国际级奖项的,以项目组为单位,每项奖励30个工作量;
六、同一作品同时获两级以上奖项,按最高级别计算工作量;
七、统计范围为2019年全年;
八、请于12月1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个人申报不予受理)提交电子版发送至819219582@qq.com,纸质版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提交至凡舟体育场东一入口旁小南门进,东区1-7创新创业研究室。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