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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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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组织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的通知
日期: 2019-12-06      信息来源: 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中心      点击数:

 

组织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在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备案组织校级创新创业竞赛奖励30个工作量

二、各种省级以上级别竞赛指导教师每指导一名学生计8个工作量,两名学生计16个工作量,指导三名学生及以上的均为24个工作量(获优秀奖以上)

三、获省级奖项的,以项目组为单位,每项奖励10个工作量;

四、获国家级奖项的,以项目组为单位,每项奖励20个工作量;

五、获国际级奖项的,以项目组为单位,每项奖励30个工作量;

六、同一作品同时获两级以上奖项,按最高级别计算工作量

七、统计范围为2019年全年;

八、请于12月1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个人申报不予受理)提交电子版发送至819219582@qq.com,纸质版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提交至凡舟体育场东一入口旁小南门进,东区1-7创新创业研究室。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

2019年12月6日


沈农就业

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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