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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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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学生职业发展中心的决定
日期: 2020-09-1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就业[2020]21号

 

关于成立学生职业发展中心的决定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的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相关工作,更好地为广大同学的成长成才服务,结合学校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工作发展需要与整体布局,学校决定以促进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目标成立学生职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职业发展中心)及学院学生职业发展部(以下简称职业发展部)。

职业发展中心隶属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由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负责管理及开展相关工作。设立创新创业教育管理部、就业管理部、办公室、网络信息部四个部门,具体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见《沈阳农业大学学生职业发展中心章程》(附件1)。

职业发展部隶属学院团委,学院团委指导,业务工作接受职业发展中心指导。设置本科管理部部长1人,副部长4人,志愿者(委员)若干,研究生管理部部长1人,副部长1-2人,志愿者(委员)。

职业发展中心及职业发展部选聘学生干部参照《沈阳农业大学本科学生干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同时,开展职业发展中心及职业发展部学生干部遴选工作本次学生干部选拔岗位为部长、副部长级遴选。

 

 

附件1:《沈阳农业大学学生职业发展中心章程》

 

 

 

 

 

 

 

 

 

 

 

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0年9月10日

 

 

 

 

附件1

 

沈阳农业大学学生职业发展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组织名称:沈阳农业大学学生职业发展中心

第二条 组织性质:沈阳农业大学学生职业发展中心是在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领导下的,以青年学生为主体,以增强自主择业意识、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为目标,组织在校学生开展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创新创业教育为活动内容的生组织

第三条 活动宗旨:为推动我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与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搭建大学生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创新创业教育发展平台,进一步增强我校大学生自主择业意识、自我经营意识、创新创业意识,提升学生在择业过程中的综合素质与专业技能及创新思维能力,关注学生择业过程中的人职匹配度,实现学生顺利就业。

第四条 工作任务:在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领导下的,在学生群体中广泛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学生创新创业、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的方针、政策;根据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相关规章制度、议程安排组织、组织完成各类就业学生创新创业、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相关活动;营造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全员参与模式氛围,最大程度服务学生创新创业、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活动的展开,有效学生提升创新创业、自主择业、自我经营意识和能力。

 

第二章 关于组织机构

第五条 沈阳农业大学学生职业发展中心下设个机构:创新创业教育管理部、就业管理部、办公室、网络信息部

第六条 沈阳农业大学学生职业发展中心机构组成:

创新创业教育管理部

部长1人,副部长3人,志愿者(委员)若干;

就业管理部

部长1人,副部长3人,志愿者(委员)若干;

办公室:部长1人,副部长3人,志愿者(委员)若干;

网络信息部

部长1人,副部长3人,志愿者(委员)若干;

第八条 各个职务任期均为一年,届时改选。新一届部长及副部长原有部门运行成员(含各院级职业发展部成员)中产生,方式为自愿报名并由指导老师及上一届部长按考核办法(具体考核办法将另行发文)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名单提交全体成员大会审议通过后召开聘任仪式,仪式后正式履职上任。各部志愿者由新一届部长团纳新考核录用,方式为自愿报名并由指导老师及一届部长按考核办法(具体考核办法将另行发文)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名单提交全体成员大会审议通过即可上任。

第九条 各机构及其各附属机构的在职人员,若违反职业发展中心相关规定,或受到学校警告以上严重处分,职业发展中心有权将其罢免;若在职人员欲退出职业发展中心或进行职务调整,必须上交申请书,由部长团讨论通过并经指导教师或管理教师批准即可。

第三章 关于机构职责

第十条 学生职业发展中心机构职责:

创新创业教育管理部职责:在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领导下,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及学校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审批、立项、考核、服务及管理工作;组织策划创新创业培训、沙龙、讲座、路演等活动,进行创业实践,组织有意从事项目成果转化的同学进行创业项目实操训练;负责维护众创空间的基本运行,对硬件设施、活动场地定期检查,做好众创空间的展览、导游接待工作负责协助老师完成省、市、国家的众创空间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类各级赛事的统计、整理、管理工作。

就业管理部职责:在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领导下,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及学校有关大学生就业、创业的相关政策及指导方针;协助就业办组织召开毕业生校园招聘活动(线上、线下宣讲会、双选会)及企业接待任务;协助完成毕业生年度资格审查、就业数据统计、资助台账等数据信息报送、考核、汇总、服务及管理工作;参与组织策划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类系列培训、沙龙、工作坊、大赛等活动,对活动的开展及顺利进行提供各方面支持;参与线上、线下就业、生涯规划类团体及个体咨询活动,处理咨询期间各流程类事务;协助处理毕业生日常就业派遣、协议书、登记表等常规就业办文件发放业务;负责就业办日常文件接收、汇总、整理、归档、管理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办公室职责:在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领导下,负责中心综合协调、保障及对外联络工作。承担通知、公告、规章制度及活动新闻等文案的撰写工作;筹备日常会议并记录;各类文件、档案、活动影像资料的采集、汇编与存档;中心所需物品的采买,账目的统计和报销;中心固定资产的管理,物品的统一调度;开展的就创业相关活动场地的看管维护以及学生活动的后勤保障;协调联络中心各部门以及对外交流活动,为组织协调中心内部的合作搭建桥梁。

网络信息部职责在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领导下,负责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官方网站的更新与维护工作,确保上传展示信息跟新及时、无文字及内容错误,随时维护网站安全;负责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官方公众号:沈农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沈农就业两个公众号的管理及运营,进行文章的排版、编辑及校验工作。确保公众号发布信息精准无误、整洁大方,体现沈阳农业大学学生就业与创新创业部门精神风貌。

 

附则

第十 本章程的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属于沈阳农业大学学生职业发展中心。

第十 本章程自正式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同期各学院按制成立学生职业发展部,接受学生职业发展中心的统一指导参照本章程执行相关规定

 

沈农就业

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创新创业学院)

主办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

传真:(024)88487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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