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2020] 22号
关于选拔沈阳农业大学学生职业发展中心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的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相关工作,更好地为广大同学的成长成才服务,根据《沈阳农业大学学生职业发展中心章程》《沈阳农业大学本科学生干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对学生职业发展中心学生干部进行选拔,希望各学院认真组织推荐候选人,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岗位职数
学生职业发展中心共设立:创新创业教育管理部、就业管理部、办公室、网络信息部四个部门,具体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见《沈阳农业大学学生职业发展中心章程》(附件1),本次学生干部选拔岗位为部长、副部长级别,遴选工作同步进行。
二、遴选对象
2018级、2019级本科生、研究生均可参加遴选。
三、遴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成绩原则上平均排名在班级或专业50%名次前;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中坚持原则、勇于创新、责任心强、扎实肯干;
4.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热心为全校学生服务,服从领导,作风正派,不徇私情;
5.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不计较个人得失,任劳任怨,有无私奉献的精神;
6.对创新创业教育及就业指导工作有一定认识和思考。
四、推荐名额及报名方法
1.报名。有意向竞聘的学生填写《沈阳农业大学学生职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竞聘申请表》(附件2),交所在学院团委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
2.学院推荐。请各学院团委将确认推荐的学生信息进行汇总,以学院为单位将已填报《沈阳农业大学学生职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竞聘申请表》纸质版1份,已加盖学院公章《沈阳农业大学学生职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电子版各1份,送至服务中心前楼117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949587279@qq.com。材料报送截止时间:9月17日17:00前。
3.资格审查。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对学院推荐学生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思想政治素质是否过硬、学习成绩是否符合遴选条件、是否有违纪情况。
4.竞聘演讲。候选人进行3分钟竞聘演讲,主要围绕个人基本情况、竞聘优势、工作计划等方面展开,其中网络信息部竞聘者需携带新媒体作品进行展示。面试时间:9月17日 18:00-20:00,面试地点: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创客咖啡(凡舟体育场东一门进)。
5.讨论决定。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组织评审组根据竞聘者的演讲表现、学习成绩、工作表现等进行打分,最终确定聘用名单。
6.任前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被举报并查实者不予任用。
7.录用聘任。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表现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表现不合格者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附件1:沈阳农业大学学生职业发展中心章程
附件2:沈阳农业大学学生职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竞聘申请表
附件3:沈阳农业大学学生职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推荐汇总表
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