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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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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校学生职业发展中心学生干部的通知
日期: 2021-06-2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关于选拔校学生职业发展中心

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的创新创业与就业相关工作,更好地为广大同学的成长成才服务,根据《沈阳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学校决定对学生职业发展中心学生干部进行选拔,希望各学院认真组织推荐候选人,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岗位职数

校学生职业发展中心共设立:一位职业发展中心主任,三位副主任以及创新创业教育管理部、就业管理部、办公室、网络信息部、宣传部、众创空间管理部六大职能部门具体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见《校学生职业发展中心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与要求》(附件1),本次学生干部遴选为职业发展中心主任、副主任、部长、副部长遴选工作同步进行。

二、遴选对象

2019级本科生可参加遴选部长,主任,副主任。2020级本科生可参加遴选副部长。

遴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勤奋,第一学年学习总成绩要在班级的50%之前或绩点2.6以上;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中坚持原则、勇于创新、责任心强、扎实肯干;

4.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热心为全校学生服务,服从领导,作风正派,不殉私情;

5.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不计较个人得失,任劳任怨,有无私奉献的精神;

6.对创新创业及就业工作有一定认识和思考。


、推荐名额及报名方法

1.报名。有意向竞聘的学生填写《校学生职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竞聘申请表》(附件3),交所在学院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

2.学院推荐。请各学院团委将确认推荐的学生信息进行汇总,于6月22日中午12:00前统一将学生《校学生职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竞聘申请表》纸质版1份,《校学生职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电子版各1份,送至服务中心前楼117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131906453@qq.com

3.资格审查。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对学院推荐学生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思想政治素质是否过硬、学习成绩是否符合遴选条件、是否有违纪情况。

4.竞聘演讲。候选人进行3分钟竞聘演讲,主要围绕个人基本情况、竞聘优势、工作计划等方面展开,报名宣传部和网络信息部的同学需携带新媒体等作品进行展示。于6月23日中午12:30在凡舟体育场体育场南侧创客咖啡厅举行。

5.讨论决定。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组织评审组根据演讲表现、学习成绩、工作表现等进行打分,最终确定聘用名单。

6.任前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被举报并查实者不予任用。

7.录用聘任。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表现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表现不合格者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

2021年6月16日


附件1:校学生职业发展中心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与要求.docx 

附件2:校学生职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3:学生职业发展中心学生干部竞聘申报表.docx

沈农就业

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创新创业学院)

主办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

传真:(024)88487218 

邮编 :110866 电话:(024)88487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