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2021年创新创业竞赛工作量
优秀奖不计入奖励工作量填报范围;
指导研究生创新创业竞赛的工作量统一填报给研究生院高华老师,由研究生院统一汇总;
截止12月1日,教师指导参加创新创业竞赛未出竞赛结果的,按目前获奖情况如实填报工作量。明年竞赛公布后,如有差额,差额部分明年年底补报。
二、关于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量
根据相关规定,已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在2021年结题的,每个校级项目奖励10个工作量,省级项目奖励20个工作量,国家级项目奖励25个工作量。工作量由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统一核算。同一项目有两名指导教师的(项目名单附后,见附件),工作量内部自行分配。请涉及到的学院将分配结果加盖学院公章,于12月3日10:00前报送到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