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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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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3-04-2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就业[2023]  13

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本科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推动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促进我校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团队意识的培养,学校决定2023年继续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在校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包括动物医学专业四年级学生)均可申报。

二、项目分类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行项目式管理,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三个级别。项目内容要和项目成员所学专业密切相关。

项目类别包括: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立项程序

1.学生申报与指导教师审核。申报工作通过沈阳农业大学创新创业管理平台(试运行)完成。平台地址:http://10.2.0.110/,申报截止时间暂定5月28日。学生登录平台后,在“大创项目”栏填报相关信息,填报信息结束后通知第一指导教师,登录平台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跨学院申请项目,由项目负责学生所在学院申报。校外登录平台需要使用VPN。

2.学院评审与推荐。各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按类别进行评审论证、排名,6月1日前在管理平台分类录入推荐顺序,推荐数量不限,并将《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须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1-7办公室。

3.学校评审与立项。按照上级规定比例,确定省级和国家级候选项目。学校组织候选项目进行现场展示和答辩,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省级和国家级项目名单,经公示通过后确定立项等级。暂定PPT展示时间5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申报要求

1.原则上每名学生每年只可主持或参与1个项目,如有超项,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创新训练项目一般为1-5人,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为3-5人。项目一旦立项,原则上不允许调整团队成员。

2.每个项目有1-2名指导教师,每年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最多指导1个项目参与申报。

3.往年已立项的项目,不允许以相同研究内容再次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学生及指导教师三年内立项申报资格。

4.鼓励学生加强跨专业、跨年级之间的项目合作,提高项目的科技含量,推动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高水平发展。

5.能够报名参加2023年第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需要上传国赛平台报名成功截图,截图样例如附件2(以第八届大赛为例)申报时间截止前,如“互联网+大赛”国赛报名平台未开通,截图报送方式及要求通过QQ群另行通知。鼓励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创新创业类竞赛

6.项目运行周期一般为1年,项目预算清晰、合理,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7.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要求在平台申报时,“项目详细信息”和答辩PPT中不要体现团队成员及指导教师信息。

、经费

1.经费按级别划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A类及校级B类,校级A类及以上项目给予经费资助,校级B类项目只立项但不予经费支持。资助项目数量和资助金额,根据财务预算和申报项目数量确定。

2.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在预算框架下自主使用。项目结题后,经费报销由项目成员提出,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确认,创新创业学院审批后方可报销。学校资助的经费仅可用于项目研究期间的相关支出,与项目不相关及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支出不予报销。

六、其他

1.各学院做好项目申报的宣传、动员、组织等工作,鼓励学生及指导教师积极准备项目,并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工作

2.最终解释权归沈农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创新创业学院)。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琪  王振

“大创计划”工作群:517345618

后续相关工作将在QQ群内通知,请申报师生务必进群。






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3428


沈农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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