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2023] 26号
关于第四届学生职业发展中心部长级以上学生干部换届遴选的通知
各学院:
学生职业发展中心是校级学生干部组织,在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创新创业学院)带领下协助开展学生职业发展、创新创业教育等相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组织开展学生职业发展中心部长级以上学生干部换届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构及职数设置
1.机构设置。学生职业发展中心下设创新创业教育管理部、就业管理部、办公室、宣传部、网络信息部、众创空间管理部等六个职能部门。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见《职业发展中心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附件1)。
2.岗位职数。学生职业发展中心设主任1人(兼任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副主任2人、部门负责人6人。
二、遴选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学生职业发展中心主任、副主任、部门负责人原则上从三年级学生中遴选。
三、遴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3.热爱职业发展教育工作,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精神,对就业创业较为熟悉。
4.学有余力、学业优良,要求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班级或专业50%以内或平均学分绩点2.6以上。中心主任岗位要求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工作步骤
1.报名。有意向竞聘的学生填写《竞聘登记表》(附件2),并于6月20日上午9:00前将纸质版送至创新创业学院1-7,电子版发送至2089349270@qq.com。报名表以附件的形式发送,附件的命名规则为:姓名+竞聘岗位。
2.资格审查。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思想政治素质是否过硬、学习成绩是否符合遴选条件、是否有违纪情况。
3.竞聘演讲。候选人进行3分钟竞聘演讲,主要围绕个人基本情况、竞聘优势、工作计划等方面展开。竞选拟定于6月20日晚6:00于创新创业学院咖啡厅召开。
4.讨论决定。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创新创业学院)根据工作表现、演讲情况、学习成绩等确定拟用人选。
5.任前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被举报并查实者不予任用。
6.录用聘任。公示无异议后,并予以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表现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表现不合格者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向本院学生大力宣传本通知精神,积极动员,做好推荐工作。
2.严肃纪律,严格遵守选拔规定,坚决杜绝选拔过程中的各种非组织行为,确保此次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