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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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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就业助理、招生助理岗位毕业生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3-10-3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就业[2023]50

关于开展2023年就业助理、招生助理岗位

毕业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就业助理岗位毕业生管理工作安排,学校近期组织各学院对就业助理、招生助理岗位毕业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学院吸纳的就业助理、招生助理岗位毕业生。

二、考核流程

1.以学院为单位,根据就业助理、招生助理岗位要求,调查毕业生工作开展情况,并做好佐证材料收集、报送和存档工作。

2.调查工作完成后,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形成考核意见。

3.学校根据学院报送的考核意见发放劳务性报酬。

三、考核内容

1.宣传学校近些年来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成果,介绍学院的发展建设情况,提高学校知名度。

2.就业助理岗位,需走进用人企业,收集人才需求信息。通过走访用人企业(包括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企业),介绍学校特别是所在学院的专业设置及毕业生情况;收集用人单位人才需求信息,与企业人事部门建立紧密联系,做好用人单位与学校(学院)之间的联络员。协议期内,每月至少走访4家单位。

3.招生助理岗位,负责协助所在学院开展招生宣传活动。通过走访高中,宣传学校招生政策及学院专业优势,增强学校及专业知名度,吸引广大考生报考沈阳农业大学。每月走访中学不少于2个。

4.本次考核的时限范围是协议期内三个月的工作开展情况,第一批最长在岗时间为3个月,第二批最长在岗时间为2个月,如只在岗1个月,也需提交考核意见。

四、考核材料报送要求

1.学院统一填写《沈阳农业大学2023年就业/招生助理岗位考核表》(附件1)、《沈阳农业大学2023年就业/招生助理收集就业信息统计表》(附件2)、《沈阳农业大学2023年就业/招生助理岗位毕业生考核信息统计表》(附件3)。考核表中“学院考核意见”栏内填写考核是否合格;考核日期为协议期结束之后。因涉及资金发放,以上材料务必准确填报。

2.考核材料报送方式及时间要求如下:《沈阳农业大学2023年就业/招生助理岗位考核表》(纸质版)《沈阳农业大学2023年就业/招生助理收集就业信息统计表》(电子版)《沈阳农业大学2023年就业/招生助理岗位毕业生考核信息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学院将以上材料于11月20日16:00前将纸质版报送到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就业科(服务中心裙楼11-7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liumimi1123@163.com。

五、其它

1.考核调查过程中发现已落实其它就业岗位的,要求核算好在岗时间。

2.如有不明事宜,与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联系,联系人:刘思维,联系电话:88487218。

 

附件:

1.《沈阳农业大学2023年就业/招生助理岗位考核表》    

     2.《沈阳农业大学2023年就业助理收集就业信息统计表》

     3.《沈阳农业大学2023年招生助理收集就业信息统计表》

     4.《沈阳农业大学2023年就业/招生助理岗位毕业生考核信息统计表》

 

 

 

              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

 2023年10月30日



沈农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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