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2024]1号
关于开展沈阳农业大学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促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良好发展,提高项目实施成效,规范资金使用,根据《沈阳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对2023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校2023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包括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
二、检查内容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存在的问题等方面。
三、检查形式
项目组应在总结前期研究工作的前提下,负责人登录沈阳农业大学创新创业管理平台(网址:cxcy.syau.edu.cn ,校内连接校园网、校外使用VPN),在系统中上传《沈阳农业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申请书》(附件1,负责人签字,PDF格式),并上传项目成果,包括参加竞赛获奖、发表论文、著作权、实物制作、申请专利等。
本次检查采取学院自查评审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流程为:学生提交材料—第一指导教师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学院审核—学校抽查。学院组织专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学院负责人账号登录沈阳农业大学创新创业管理平台,对项目中期检查信息进行审核,根据实际情况提交审核意见;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抽查审核。
四、时间安排:
1.2024年3月1日—3月10日,项目负责人登录平台上传大创项目中期检查申请书,并由第一指导教师审核完成。
2.2024年3月11日—3月15日,学院负责人(使用管理员身份)登录平台开展大创项目中期检查审核工作。
3.2024年3月16日—3月20日,学校组织抽查审核。
五、项目的变更与终止
1.原则上不支持项目申请延期。如有特殊情况,项目申请延期的,要登录平台后写明延期理由提交申请并由第一指导教师、学院分别审核。申请书于3月16日前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1-7室,负责人和第一指导教师签字。
2.规定时间内不提交中期检查申请书、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将终止项目。
3.被终止的项目,项目成员及指导教师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项目。
六、资金使用
各项目负责人应注意规范资金使用,指导教师要负责资金的使用监督,相关支出必须与研究项目相关,并保存好发票。项目结题报销时,超出在研期间的发票,原则上不予报销。
七、工作要求
1.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要高度重视中期检查工作,在研期间产生的成果务必上传到平台,上传的成果将作为结题评审的重要依据。
2.根据立项通知要求,项目必须参加2024年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报名(结题必要条件之一),各项目做好参赛准备,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邵琪 王振
附件:
1.沈阳农业大学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申请书
2.沈阳农业大学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目名单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考核平台操作步骤
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