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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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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沈阳农业大学·众创空间新项目遴选的通知
日期: 2024-11-0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24年沈阳农业大学·众创空间

新项目遴选的通知

 各学院:

为鼓励在校大学生积极从事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倡导创新创业意识,培养创新创业精神,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和素质,切实引导广大青年投身创新创业实践,更好地对创新创业学生提供指导帮扶,现面向全校公开征集一批优质项目入驻。此次遴选旨在为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提供更有力的支持,推动校园创新创业氛围的进一步提升。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条件

申报入驻项目负责人及成员须为我校本、硕、博在读生及毕业两年内的学生。

二、项目入驻条件

(1)申报项目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相抵触,暂不接受餐饮、娱乐及有安全隐患的创业项目。

(2)项目在技术、产品、模式等方面有创新,有完整的创业计划书,具备落地发展必要条件,有一定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并能按期完成。

(3)鼓励文化创意类、技术咨询服务类、工产品类、电子信息类、农产品类、人工智能等创新创业项目入驻。

(4)项目具有原创性,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5)申报项目为实体企业或在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类竞赛中获奖的项目,优先考虑。

三、管理与服务

 入驻项目按《沈阳农业大学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入驻项目成员必须遵守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的良好社会形象。

四、申报材料

(1)《沈阳农业大学众创空间项目入驻申请书》(附件1)。申请书需指导教师和学生所在学院审查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项目汇报PPT(5分钟)。按照商业计划书格式汇报,可从项目的研究背景、具体产品及服务介绍、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投融资情况、申请专利情况、参加创新创业类大赛及获奖情况等方面进行汇报。

(3)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已注册企业的项目团队,需提交公司相关管理、财务的制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在创新创业竞赛获奖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与校外企业有合作关系的需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合资经营的需提供股权分配协议复印件。

五、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择优推荐项目于2024年11月14日10:00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凡舟体育场东侧,东区1-7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材料(申请书、PPT、佐证材料)发至邮箱cxcy@syau.edu.cn。

项目答辩考核时间等具体事宜将在群内通知,QQ群号:586843162,请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11月14日10:00前进群。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11月7日

沈农就业

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创新创业学院)

主办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

传真:(024)88487218 

邮编 :110866 电话:(024)88487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