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农业大学·众创空间
安全管理办法(暂行)
一、入驻团队管理
1.团队应在协议指定区域内开展项目,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
2.团队的“门面”设计要规范化和个性化相结合,美观大方。
3.团队在基地举行大型活动,需在每个月第一个工作日到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提交活动场地申请审批表报批。
4.经营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基地的组织和个人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鼓励创新创业项目进行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登记,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对自主知识产权采取保护措施。
5.创业团队在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担入驻期间发生的经营风险和因企业运营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6.各入驻团队必须做到离开基地时,关好门窗,关闭电源,清理自己区域内工作垃圾。
7.严禁擅自改变办公场地建筑结构和用途,更不得私自转租或转借他人,不得私自进行有碍基地整体观瞻的改造及添加不必要设施。
8.基地提供的办公桌椅、文件柜等办公用品要正确使用,合理保养,如有问题,应及时向基地上报维修,对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中心工位是为入驻项目成员办公研究项目所用,其它功能不提供,禁止私自转借他人,违规物品占用工位,违规者自行清理。
9.严禁擅自增加和改动原有用电设备和线路,由此引发线路故障、触电事故、火灾,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严禁在基地内做饭,使用电磁炉、电暖气、加热棒等违章用电设备。如有大型用电设备,需向基地申报,经批准后方可使用。若违规使用,将停止供电。对因违规使用电器设备造成线路故障的,承担维修费用;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1.由于入驻团队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损失由团队承担;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责任人和团队的法律责任。
12.各团队须配有指定安全负责人,入驻团队成员发现安全隐患,有义务立即向公安处和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管理办公室报告。
13.基地开放时间为8:00-22:00,所有项目组人员需遵守管理规则,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不得做与创新创业项目无关的事情,不得在22:30后在基地过夜等,否则给予处分及勒令退出空间;在非开放时间若发现团队人员逗留,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14.团队人员禁止将门禁卡转借他人,若发生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事故,如经查实,相关涉事人员及项目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5.使用多功能培训室,每月第一周周一上午11:30前统一上报中心管理办公室,统一协调备案,不得私自将多功能培训室外借他人使用。
二、入驻团队考核与奖惩
1.基地安全卫生考核
基地入驻团队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卫生考核,对基地各项目组负责区域用电及卫生等方面进行考核。每期考核采用打分制的方式,满分100分,考核低于60分的团队下月将进行整改,如下次考核仍未通过则勒令退出基地。
2.考核标准
参照上文管理办法进行考核,主要考查各项目组负责区域安全、卫生等方面。
沈阳农业大学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2018.11
沈阳农业大学众创空间安全管理办法(暂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