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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农业大学众创空间服务规范(暂行)
日期: 2019-06-0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沈阳农业大学·众创空间

服务规范(暂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09 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 号),引导沈阳农业大学众创空间规范化发展,提升专业服务能力,通过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服务规范。

1定义

本服务规范中“沈阳农业大学·众创空间”是指为满足大学生创新创业需求,系专门为大学生提供创新创业教育、项目实施和孵化等服务的组织。以搭建创新创业平台、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为手段,以培养和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业意识,引导大学生在创业实践中学习知识、提高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目标,促进学校创新型人才的培养。

2服务对象

“沈阳农业大学·众创空间”主要服务于在学校申请、立项备案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

3运营主体

“沈阳农业大学·众创空间”由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工作领导小组担任领导机构,隶属于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方案制定、年度计划安排、立项审批、监督管理等重大事项决策。

4主要功能

“沈阳农业大学·众创空间”具备以下功能:

(一)创业辅导:通过基地内创新创业专职教师定期对在孵团队进行创业辅导;定期聘请优秀毕业校友、创新创业典型、创新创业导师等,通过分享经验、授课宣讲、圆桌沙龙等多元化方式进行培训、讨论等服务,帮助创业团队解决创新创业实践操练中遇到的问题。

(二)搭建平台:搭建创业项目孵化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综合素质培养平台,促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科技创新发展,以创新促进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利用学校各方面资源,为在孵团队提供所需的外部资源,并提供对接服务。

(三)氛围营造:通过项目路演、宣传推介、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形成项目团队的有机集聚,培育创新创业文化。

5服务内容

“沈阳农业大学·众创空间”主要提供以下服务:

(1)场地提供:为入驻项目团队提供办公场地、共享空间和共享办公设备。

(2)创业沙龙:开展以创业信息、创业经验、创业资源、项目路演等为主题的创业交流活动。

(3)物业服务:为创业者提供保洁、公共设备维护、水电气热等保障服务。虚拟孵化团队享受免房租、水、电、暖费用;实体创业团队2年内享受免房租、水、电、暖费用,第三年享受50%房租等费用减免的优惠政策,第四年及以后不享受优惠政策。网络费和固定电话费等费用由入驻团队自行缴纳。

(4)创业培训:创业知识、创业经验、创业技能、创业政策等方面的培训。

6运营管理

“沈阳农业大学·众创空间”拥有完善的运营管理机制,便于空间的运营与入孵团队与项目管理。

(一)入驻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是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本、硕、博)或两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项目负责人须品行端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吃苦耐劳。

(2)团队所有成员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必须得到家长的同意,在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同时不能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3)创新创业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4)创新创业项目与学校设置的专业、学科相结合,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有市场潜力和竞争力,并在商业模式上有特色和创意,能够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入驻项目团队与基地的入驻协议一年一签。

(二)入驻时限:

入驻项目孵化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经评估为优秀团队或即将注册为实体企业的模拟创业项目可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项目负责人毕业后两年。

(三)团队退出:

(1)合同期满退出:项目入驻期满,到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退出。

(2)自动申请退出:因入驻团队内部问题,团队负责人向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提出退出申请,经审核,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退出。

(3)优秀项目退出:优秀入驻团队创办实体企业,且不再需要使用创业基地提供的场所时,应主动提出退出申请,经批准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退出。

(4)勒令退出:入驻团队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或严重违反基地管理规章制度或经考核不合格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提出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勒令退出。

(四)入驻团队管理:

(1)团队应在协议指定区域内开展项目,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

(2)团队的“门面”设计要规范化和个性化相结合,美观大方。

(3)团队在基地举行大型活动,需在每个月第一个工作日到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管理办公室提交活动场地申请审批表报批。

(4)经营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基地的组织和个人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鼓励创新创业项目进行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登记,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对自主知识产权采取保护措施。

(5)创业团队在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担入驻期间发生的经营风险和因企业运营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6)各团队须配有指定安全负责人,入驻团队成员发现安全隐患,有义务立即向公安处和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管理办公室报告。

(五)入驻团队考核与奖惩

(1)中期考核

基地入驻团队每学期进行一次中期考核,对基地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展示和汇报。每期考核内容由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决定,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考核不合格的团队勒令退出基地。

(2)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以项目进展程度、盈利情况、未来发展空间、核心技术掌控情况、风险规避等方面决定。

沈阳农业大学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2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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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农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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