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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

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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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派流程
日期: 2018-08-2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在择业期(毕业后两年内),变更就业去向调整改派的毕业生,须自行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办理改派手续:(2018届毕业生办理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以后可以申请改派)

调整改派需要提供的材料:

(1)毕业时落实就业单位,申请改派回生源地或其他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须持以下材料:

1、《报到证》原件;

2、原单位解约或离职证明或单位同意转回原籍的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调整改派意见;

4、与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申请派回原籍可免),如果签约单位是北京、上海、天津、深圳还需要出具上述城市同意接收的接收函。

(2)毕业时派遣回原籍,申请改派到签约单位的毕业生,须持有以下材料:

1、《报到证》原件;

2、与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调整改派意见。

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泰山中路19号,办公时间:周一~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电话024-26901809,当场办结,可由他人代办。

持新办理的报到证到档案和户口所在地办理户档流转手续。

沈农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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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4)88487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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