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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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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日期: 2019-06-0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沈阳市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1.关键词:税费减免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年纳税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进一步提高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的营业税起征点,降低创业税收门槛。从去年10月1日至今年12月31日,对月营业额2万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审批合格后给予三年的税费减免。

2.关键词:资金扶持

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国家规定的期限予以减免。

进一步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一般为5万元,最高不超过8万元。合伙经营和组织企业就业的,可提供人均不超10万元,总额最高不超1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3.关键词:社保补贴

在沈创业的合法企业,当年的新增岗位,吸纳沈阳户籍就业困难群体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政府将给予企业社保补贴。按每新招一人,补贴实际缴纳一个年度的养老、医疗、失业三项保险费用,社会统筹部分资金总额50%的标准。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此外,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超出比例给予社保补贴。

4.关键词:一次性创业补贴

有沈阳常住户口的失业、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等困难家庭成员等,在沈阳辖区内首次自主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纳税经营1年以上的,可给予一次性2000至4000元不等的创业补贴。

5.关键词:创业培训

对于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以及在沈阳市办理失业登记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创业培训机构参与培训。培训结束取得合格证书的,将对培训机构给予相应补贴。学员在半年内创业成功的,按标准给予100%补贴。半年内未成功创业的,按标准给予60%补贴。

6.关键词:大学生创业

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沈阳市创业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申请额度一般为5—8万元,从事高新科技领域的最高10万元。对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大学生,每人可申请不超过8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2年,政府全额贴息。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2年,不予贴息。

7.关键词:创业场地扶持

对能够为初创小微企业提供基本生产经营场地、创业指导服务及政策扶持的创业孵化基地,经认定按不同标准给予专项资金补贴。基地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每年80万元补贴;3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补贴40万元;15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补贴30万元。对于没有进入到孵化基地或创业园,但符合相关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创业初期2年内,给予创业租用场地每年6000元的补贴。

8.关键词:就业培训

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及在沈阳市办理失业登记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能力培训。可选汽车维修、数控车工、计算机程序设计员等100余个普惠制培训专业。并给予培训机构相应补贴。此外,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提供转技能培训,包括数控加工、软件、动漫、室内设计、市场营销、物流等。不同专业培训可获相应补贴。其中,数控加工每人每月1500元;软件、动漫、室内设计、汽车维修服务4个专业每人每月1200元;其它每人每月800元。

9.关键词:就业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不同类型的求职补贴。其中包括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就业培训生活补贴每人每课时2元(一般为30至160课时);公共职业介绍补贴每人每次100元。对沈阳市毕业两年内,初次未就业的登记失业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见习可享政府补贴。由见习企业给予生活补贴不低于沈阳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期限不超过6个月。

10.关键词:女性就业

多种途径、多种渠道扶持女性领办的中小微企业发展,力争全年发放小额贴息贷款5000万元。其中,个人自主创业,一次性借贷不超过8万元。如是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可按人均不超10万元、总额不超50万元借贷。借款资金运行期限为两年,只能用于妇女创业。优先免费为女性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开设家庭服务、养老护理、母婴护理等30余个专业适合女性就业的培训项目。

11.关键词:就业困难人员

建立全市零就业家庭登记制度及动态管理和动态援助制度,确保“零就业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就业。继续开发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距离退休5年以内,失业一年低保户等人群,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行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继续做好“4050”社保补贴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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