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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沈阳农业大学·众创空间在孵项目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3-11-2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23年沈阳农业大学·众创空间在孵项目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组: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众创空间的管理与服务功能,加强已入驻创业项目的引导和帮扶,确保我校众创空间在孵项目实施质量,创新创业学院将开展2023年沈阳农业大学·众创空间在孵项目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沈农创孵十佳创业团队”,分别给予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和三等奖500元的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沈阳农业大学·众创空间在孵项目组(若不按要求参加考核,一律按照撤项处理。)

二、考核时间

另行通知,暂定12月20日13:30

三、考核地点

创新创业学院-创客咖啡厅

四、考核方式及内容

1.考核评审采用“5+3”模式,各团队负责人结合ppt进行5分钟的项目汇报展示,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进行3分钟提问点评;

2.各项目梳理总结2023年团队工作完成情况,分别从项目的进展情况、投融资情况、申请专利情况、参加创新创业类大赛及获奖情况、组织参加的双创路演活动情况、项目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方面进行详细的汇报,展示分享工作中的亮点及特色。

五、考核准备材料

项目汇报PPT(5分钟),PPT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入驻众创空间时间;

2.项目组成员情况(在校师生情况、吸纳应届毕业生情况);

3.项目进展及运营盈利情况;

4.参加线上线下路演活动情况;

5.是否具有企业投融资;

6.否具有新媒体账号运营(若有,简述运营情况);

7.项目团队是否注册公司,若已注册,则需提供营业执照照片及财务汇报;

8.2023年参加大赛情况、获奖情况、申请专利情况等。

六、自愿撤项

若项目团队无力继续实施,由项目负责人在征询指导老师及团队成员意见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撤项。决定撤项的,请项目负责人携带《沈阳农业大学·众创空间在孵项目自愿撤项申请表》原件,于20231211日上午12:00前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1-7办公室(凡舟体育场东侧),材料提交后便不再参与本次考核。过时提交无效。

七、成员变更

项目负责人可勒令不称职成员退出,也可决定新增成员;团队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在内)协商一致后,亦可申请变更项目负责人。并于20231211日上午12:00前,提交《沈阳农业大学·众创空间项目成员变更申请表》,逾期不得再提出申请。

八、材料提交

请参加考核评审的项目组负责人填写《2023年沈阳农业大学·众创空间在孵项目统计表》,并将中期考核汇报答辩ppt材料的电子版于1211日上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cxcy@syau.edu.cn。材料命名格式为:“2023年在孵统计xx项目组”。

联系人:邵老师


创新创业学院

202311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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