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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沈阳农业大学·众创空间 新项目遴选的通知
日期: 2023-11-2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23年沈阳农业大学·众创空间

新项目遴选的通知

 

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为鼓励在校大学生积极从事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倡导创新创业意识,培养创新创业精神,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和素质,切实引导广大青年投身创业实践,帮扶初创企业成长发展,现面向全校公开征集一批优质项目入驻,诚邀各初创企业和大学生创业团队参与报名,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条件

申报入驻项目负责人及成员须为我校本、硕、博在读生及毕业两年内的学生。

二、项目入驻条件

1.申报项目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相抵触,暂不接受餐饮、娱乐及有安全隐患的创业项目。

2.项目在技术、产品、模式等方面有创新,有完整的创业计划书,具备落地发展必要条件,有一定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并能按期完成。

3.鼓励文化创意类、技术咨询服务类、工产品类、电子信息类、农产品类等创业项目入驻。

4.项目具有原创性,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5.申报项目为实体企业或在校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类竞赛中获奖的项目,优先考虑。

三、入驻申请材料

1.项目汇报PPT5分钟)按照商业计划书格式汇报从项目的研究背景具体产品及服务介绍、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投融资情况、申请专利情况、参加创新创业类大赛及获奖情况等各个方面进行详细的汇报

2.已注册企业的项目团队,提交公司相关管理、财务的制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自主知识产权或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奖的证明复印件;

4.与校外企业有合作关系的需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合资经营的需提供股权分配协议复印件;

5.《沈阳农业大学众创空间项目入驻协议书》(见附件1);

6.《沈阳农业大学众创空间项目入驻申请书》(见附件2);

7.《沈阳农业大学众创空间项目入驻承诺书》(见附件3);

8.《沈阳农业大学众创空间项目工位申请表》(见附件4);

9.要求所有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其中附件1-4均需加盖学院公章、指导教师签字,并同时报送电子版及项目汇报PPT至创新创业学院1-7。

四、管理与服务

1.为让更多的创业项目能够在众创空间得到培育孵化,入驻的项目孵化期最长不超过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进行项目年度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决定入驻项目去留。

2.入驻项目按《沈阳农业大学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入驻项目成员必须遵守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学校的良好社会形象。

五、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择优推荐项目于2023年121112:00前将纸质版电子版材料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凡舟体育场东侧、1—7办公室):老师。具体流程可登录“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网站——资料下载”——《沈阳农业大学众创空间入孵流程》查看

六、项目答辩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具体时间通过QQ群通知(群号420170373)

考核地点:创新创业学院-创客咖啡厅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1129日


沈农就业

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创新创业学院)

主办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

传真:(024)88487218 

邮编 :110866 电话:(024)88487218